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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登记与科研成果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9日 15: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科研统计、学校科研管理与津贴工作需要,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登记与绩效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立即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做好2013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数据填报与科研成果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数据填报要求
1、个人填报。本管理系统数据是学校岗位津贴、职称评审、导师评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科研人员务必对照《科研人员注意事项》(附件1)按要求如实详细录入本人科研成果,并提交成果材料给科研秘书存档。
2、单位审核。请科研秘书按照《科研秘书管理职责》(附件2)要求,对照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交的成果材料,仔细审核管理系统数据,确认数据内容与成果材料相符、填写完整、分类正确后才能审核通过;有问题的,务必督促填报人立即修改完善,否则一律做删除处理。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形式审查和成果抽查,如仍然存在填写不完整、分类错误或者其他疑问的,学校一律不予通过;如有与成果材料不符的数据,学校将该单位当年审核通过的数据全部退回。暂未申报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机关单位,必须将成果材料送交社会科学处直接审核。
4、平台数据。请科研秘书协助各学科和基地在管理系统中做好科研平台数据的录入、审核工作,以后学科和基地检查验收将逐步以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5、时间要求。12月31日前,科研人员完成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2014年1月10日前,科研秘书完成数据一级审核工作。  

二、科研成果绩效奖励申报事项
1、申报范围
《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和科研成果绩效奖励办法》中规定的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承担)单位在2013年取得的论文、著作、作品、获奖、成果转化、项目、平台等科研业绩。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取得上述业绩的教职工首先在管理系统完成成果信息登记工作,同时向所在单位填报《科研成果(社会科学类)绩效奖励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单位审核汇总。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成果类别依次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3)职能部门审核。社会科学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及金额。
3、有关说明
1)2013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绩效奖励标准统一按照新方案(校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如补报以前的绩效奖励请务必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补报”字样。
2)著作请报送原件,其他材料请报送复印件。
3)、报送时间:2014年1月13日。
联系人:彭正文    电话:88872476   e-mail:kycp@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1月29日

编辑:余友

责编:罗瑞霞

审核: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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